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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出钱买的房子    名字写的父亲    父母过世后   房子归谁

河北 11-26 15:58  悬赏 15  发布者:XOX3621 回答:(2)
当初我爷爷单位可以分一处房子 ,是平房,只要5000元,爷爷自己当时已经住着一处平房,就给我爸爸和叔叔说,谁掏钱   单位这房子就给谁,但是都没掏钱,最后是姑姑 掏了这5000,但是房产证写的爷爷名字,爷爷奶奶过世后,这处后来购得的小平房,涉及到拆迁,   房价飙升,问一下,这房子归我姑姑一个人吗?(我姑姑有买这房子的收据),我爷爷两儿两女   该怎样继承这处5000元买来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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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26 16:05
1.按人情来讲这处房产应当给你姑姑。
2.按法律来讲,(如果不涉及到公房问题的话)该房产是你爷爷的,现在你爷爷和奶奶都过世,属遗产,第一顺位继承的话应当是你爸爸、叔叔和姑姑,也就是大家每人1/3的按份共有。
3.建议协商解决或高姿态处理,毕竟亲情>金钱,诚信为本。
回复时间: 2011-11-26 16:05
你爷爷单位买房,姑姑出钱,但房产证上属爷爷的名字。你姑姑缴费5000元帮助爷爷购房,因此房系公房出售其中多半系爷爷工龄折价购买。姑姑的钱可算作替爷爷支付的债权。
爷爷去逝,其所购房产系遗产,自位子女平均共同享有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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