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皓元  李晓航  北京孟宪辉  王皓  李开宏  
该问题已关闭

老人赡养问题

新疆-乌鲁木齐 11-27 15:28  悬赏 20  发布者:WRJ9418 回答:(4)
您好,请教个问题:我们这有位老人,子女各一,老两口供子女上了大学,现在子女都结婚了,女儿装修房子的时候给了1万,儿子买房子给了5万,现在老人患有癌症,已经治疗20个月,目前已经花了20万,儿子出来11.7万,女儿2.3万,老伴出来2.5万报销了4.5万,老人现在说以后儿子出钱,不让女儿出钱了,请问这样合理吗,子女应该如何分配老人的医药费及生活费,还有老人的财产。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27 15:46
答:老人健在老人人说了算,子女量力而行。
回复时间: 2011-11-27 17:00
儿子、女儿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今后也都有平等的法定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1-11-27 18:27
首先要说的是子女赡养父母,是应尽的义务,是不能考虑回报的。其次,关于医药费、生活费的承担问题,还需要父母、子女或者子女之间协商确定,条件好的,多承担点也没什么。至于老人的财产,除非老人通过遗嘱指定继承人,否则全部法定继承人原则上均有权继承。
回复时间: 2011-11-27 20:04
如能协商处理,当然没有问题的,不过女儿也有义务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厦门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山东聊城
河北石家庄
湖北武汉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3972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963
福建 厦门
人气:124962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6355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282659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82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02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