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徐荣康  李波  毕丽荣  罗雨晴  
该问题已关闭

在单位上班时,需要进行网络项目的开发,通过网络寻找了一家开发商为我们开发需要的网站程序

河南-郑州 05-31 02:4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在单位上班时,需要进行网络项目的开发,通过网络寻找了一家开发商为我们开发需要的网站程序,到前几天收到了律师函,原来由我找到的开发商使用了盗版的程序进行开发,公司在收到律师函后立刻停止了网站,并且与对方律师取得联系,却要求赔偿15万经济损失!程序是去年5月左右找人开发的,本人今年刚过完年就辞职了!于是昨天公司找回我说明了情况!并让我签订了一份免责书(大致内容是说以后版权方如追责由我一人承担全部责任,因为是我找的开发商)    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我需要负责的吗?签订的免责书,盖了公章按了指印,如果公司被告我会有责任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5-31 10:02
你好,你是职务行为,你不承担责任,你可以不签免责。
追问:

但是现在已经签订了,怎么办

回答:

签了,是有效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海淀区
湖南长沙
福建福州
上海杨浦区
浙江金华
河北石家庄
四川成都
广东深圳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26924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9213
湖南 长沙
人气:54450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556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