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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以后债务问题

湖南-湘潭 11-28 11:18  悬赏 20  发布者:RDM2721 回答:(3)
我和我老公嘛,结婚三年了,他是嫁到我家里的。这几年里他没有出去什么钱在这家里,我们有个两岁多的孩子,从今天开始,他总共给家里才1100元钱。这样的生活真是过不下去了,我向他提出离婚,他跟我说要赔偿他的精神损失等,他嫁来的时候给我家15000元钱,但现在要我赔偿的远不止这个数。小孩子生出来以后,都是我父母在照顾什么的,连住院他也没有来看,也没有拿钱出来。总而言之,跟他过下去,我会疯掉的。现在,我跟他已经几个月没有见过面,我想跟他结束。我该怎么办?我是不是应该补偿他啊?我觉得我不应该裣他,反而他应该出孩子的扶养费,是的不?还有那个协议应该怎么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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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1-28 11:23
可协议离婚,如不能达成离婚协议的,可以诉讼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不管对方是否同意,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对方要求的补偿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不会得到支持。
至于协议离婚建议委托律师代书。
回复时间: 2011-11-28 11:57
你说的很对。离婚后他要付给孩子生活费,你不必补偿他。如果感情确已破裂,你们之间可以和平协商,签下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去登记就可以了。当然,如协商不了也可以委托律师到法院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1-11-28 12:00
不存在你说的补偿费,如果感情却已破裂可以起诉离婚,并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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