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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诉讼时效

河北-廊坊 11-29 22:01  悬赏 0  发布者:olikfr…… 给我留言  回答:(2)
某人向我借钱,借条上就写了,今向**借到人民币参万元,借款人张三,借款日期2007-10-8。
后来他还我一万我, 我打收条写了,今收到张三还款人民币一万元。2008-12-5

现在我问他要钱,他说从08-12-5已过二年的诉讼时效,说我收他钱打了收条,就说明我向他要钱了,借款期限就结束了。有这说法么?

关键他当时其它的钱他没钱,是因为他说他当时还要借用一段时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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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29 22:23
答:从2008-12-5起 重新计算诉讼时效,至2011年12月6日止为两年;你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可以主张返还剩余的款项。
追问:

2008-12-5到2010年啊?不是二年吗?怎么成2011年啊?
我并没有约定还款日期,收条就开始算还款日期到了啊?

回复时间: 2011-11-29 22:57
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可以随时主张还款,如果债务人明确拒绝那么子拒绝之日起计算诉讼失效
追问:

你的意思,就是我原来的借条上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后来收一万的时候也没有约定还款日期,
那意思,就是他部分的提前还款是么?余下的还是处于借款期限内啊?

回答:

保留追索过债权的证据,然后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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