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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门面承租人欠费逃走如何办

四川-成都 11-30 19:45  悬赏 0  发布者:webyan……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有一个门面出租,按合同约定:水电费、物管费都由承租人承担,且我没有为承租人开立水电费账户。现在承租人逃走不知去向,欠了5000元物业管理费和3万元水电费,请问我是否该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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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30 20:35
你支付后可以追偿。
追问:

按《物业管理条列》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四十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我没有开立水电户头,请问是不是我只需要承担物业费的连带责任,不需要承担水电费的连带责任。

回复时间: 2011-11-30 21:16
你要承担连带责任,你支付过后,可以向他进行追偿
追问:

按《物业管理条列》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四十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我没有开立水电户头,请问是不是我只需要承担物业费的连带责任,不需要承担水电费的连带责任。

回答:

一般情况要承担连带责任,

回复时间: 2011-12-01 07:45
可以进行起诉。
追问:

按《物业管理条列》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四十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我没有开立水电户头,请问是不是我只需要承担物业费的连带责任,不需要承担水电费的连带责任。

回复时间: 2011-12-01 09:19
您好,你要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后可向承租人追偿。
如需法律帮助或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咨询或当面洽谈。
追问:

按《物业管理条列》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四十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我没有开立水电户头,请问是不是我只需要承担物业费的连带责任,不需要承担水电费的连带责任。

回复时间: 2011-12-01 10:24
1、你首先应该偿还该笔费用;
2、其次,你在偿还后可以起诉要求承租人承担偿还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的责任,同时给你造成其他损失也可以要求赔偿。
追问:

按《物业管理条列》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四十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我没有开立水电户头,请问是不是我只需要承担物业费的连带责任,不需要承担水电费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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