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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还可以分到回迁楼吗?

辽宁 12-02 12:46  悬赏 0  发布者:363119…… 给我留言  回答:(0)
农村无照房,按政府政策已符合规定 已经确权、签过小协议。(我们那暂时都签的是小协议,据说等回迁楼建完时在签大协议)。 协议左下角用红章盖着:如果确权取消,此协议作废。我们那儿是农村土地,使用的都是集体土地使用证。 回迁楼没建前、(户口薄还没核实)我把农村户口就地改成居民户口,(因为母亲要交养老保险,据说户口正在改革,消除非农与农民户口)。 政府是这样规定的:对于拆迁范围内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无产籍住宅房屋(正房),居住人具有拆迁区域内的户口,房屋归属无纠纷,且属唯一一处住房的,经各区政府组织街道(乡)、社区(村)认定,并在拆迁区域张榜公示后无异议的,参照有照房屋市场评估价的70%给予补偿或安置。我选择的产权调换、申报的是无产籍一户一宅。在申报“一户一宅”需要证件里有这么一条说明:申报人必须是**村户口,其它区域户口不予受理。(我老公是外籍非农户口) 我这种情况回迁楼还能得吗?户口改完以后对我有什么影响呢? 不知道我这样说您是否完全明白,费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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