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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地税局职工维权遭遇投诉
河南 12-03 11:08 悬赏 0 发布者:151540…… 给我留言 回答:(0) 灵宝地税局职工维权遭遇投诉
----地税局法院部门迫使我们走向极端与愤恨
中央政策好 法院太不公 良心何在!公理何存!
尊敬的新闻媒体领导:您好!
打扰百忙之中的您,我们深感不安,但别无选择,敬请谅解!
我们是河南灵宝地税局的职工, 地税局长私欲膨胀霸道,用卑鄙恶劣手段清退10年以上200余名职工,对职工明显同工不同酬,造成劳动纠纷和争议。在用法律维权中严重遭受到地税局长和法院及县市级领导阻扰和违法不公的迫害,我们曾多次上访都被截访和收买,遭受政府打压的劳动仲裁不敢受理, 在08年元月18日无耐之下向灵宝市法院提起依法诉讼, (法官强加收取我们每人20元电话联系费,可从无联系过一次)数月无动性便去法院民庭催问时,告知立即退案,不准立案。法院院长竟然说听政府领导和地税局长的,拒绝受理和不予受理,没有理由。就这样艰难、坎坷的在法院官司拖打了一年,至今年11月3日才被糊涂判决,原因是:“按临时工,不承认签定合同,不存在用工关系,不受社会保障性,只能月享300元生活保障,不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就按地方级文件以及条例来执行,更没有同工同酬依据,提交的各项资料证据也不采纳,参加工作以来养老、医疗等各种险金按地税局说了算,主要是没钱!变通及少的付给个人,与社保局无任何关联”。也不享受国家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等各种保险待遇,法官严重过于倾向了地税局,顺从了地税局长意愿,!在灵宝法院艰难立案和判决中,法院不依法办案而是在与地税局私交,可庭长良心愧疚说政府领导和院长压力及大,只能对不起!就这样法院如此在局长百般阻挠下恭送一辆本田轿车胡乱判决了之?我们在三门峡市中院也直今无果,具同样也要遭受地税局长干扰和收买,这的确证实了地税局长扬言宁愿花百万来阻止打压我们弱势群体,局限于这样黑暗的执法部门能维护劳动者吗?难道法院中的案例是走形式蒙骗人民的?这能让社会和谐稳定吗?能压住我们的心中之火吗?在法律面前谁来为我们来主持公道啊。谁来伸张正义啊!
以下是我们事实情况:
我们是河南省灵宝市地方税务局的15年以上税收征管员,现就我们所受的不公待遇,维权遭遇,上访受打压等情况向领导泣诉,恳请领导为我们秉公理、伸正义、督促解决。
1994年税制改革,刚成立的灵宝地税局仅有干部职工60余人,面对税源分散,任务艰难,人员紧缺的情况, 灵宝市地税局招收了我们这批人员,充实到税收一线,这一干就是十几年,月工资为320元,再降到300元,达不到最低生活标准。但我们却仍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工作,直到2007年底,发生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变化。
2007年11月27日, 灵宝市地税局突然单方面强行发给我们二百多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通知书》,并极尽巧舌哄骗之能事,玩弄卑鄙手段之伎俩,逼迫我们签字离职离岗,并换锁赶出在门外,还决不许我们进行劳动仲裁、法律诉讼和上访。面对明显违背《劳动法》,规避新《劳动合同法》的行为,我们据理力争,提出以下合理要求:
1.
地税局应向社保局补缴我们应缴从未缴过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和同工同酬的差额工资,以及因其过错而使我们无法领到的失业救济金和失业补偿金。(按同类人员工资或社保平均工资计算)。
2. 按劳动法规定足额补发给我们应得的经济赔偿金。 (按同类人员工资或社保平均工资计算)。
3. 退还我们每人交纳的风险低压金1000元及十余年来利息。
4.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我们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我们这点合理的诉求过分吗?而灵宝地税局长王新宝却答复什么没有钱!没有钱?仅有二十余人的局机关却花费近3000余万元建豪华办公大楼,装中央型空调,购买豪华超标小轿车15辆之多,自已独占2辆,装修星级餐厅,一台豆浆机就30000多元;没有钱,为什么把刚建好的两所办税服务厅毁掉,花费100多万元,让自已的亲属重新装修,干出如此损人利已、损公肥私的勾当;没有钱,为什么又花巨资装修自已住室(仅装修费就5万元)、办公室、更换豪华办公用具;没有钱,为什么还肥吃海喝,一瓶酒就是我们工资好几倍,这都是没有钱的表现吗?为何对我们的正当要求却置若罔闻、残酷无情!
在讨要说法无果的情况下,我们在12月4日”法制宣传日”之际,到河南省府寻求法律咨询援助,却被地税局长花费巨大人力物力,动用警察,连夜从省府把我们从床上强行押回,问笔录、做训诫、搞恐吓,并要求我们为其违法行为而保密。有花钱把省信访局摆平,如此目无党纪国法,严重侵犯公民权利的事情,公然被地税局长做的淋漓尽致。随后害怕违法行为被暴光的地税局,一方面在县、市、省、京等要地站口大量安排人员值班夜候,阻挡上访;另一方面又安排基层所长们采取人盯人,人包人的方法,不断的电话恐吓、短信威逼,严防上访,迫使我们有苦无处诉,有理无处伸。公理何在 !
在走投无路的绝境下,元月15日我们先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但在地税局的淫威下,劳动仲裁部门于元月18日以我们不适用《劳动法》条规、以没有和不认可书面合同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决定。难道我们不是劳动者?他不知道事实合同?做出低级的错误,这究竟是什么部门?还有啥资格胜任这一重职!
绝望之余,我们只有用法律维权了。元月30日灵宝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我们诉讼请求。然而在2月26日我们去法院询问案件进展时,却被院长告知:领导指示,压力太大,要求对我们必须撤案,不予受理,没有理由。这是什么道理啊!难道有压力法院就可以退回已立案件吗?究竟是权大还是法大?法院,不是某个部门的法院,是人民的法院啊!能重任头顶这颗国徽吗?
信访局是人民诉求心声的重要部门,然而基层的灵宝市信访局却推委扯皮,压而不决,拖延时间。国家信访局转函到灵宝后,灵宝信访局不是积极寻求解决,而是在我们再三催促下,才迟迟出面交涉,明显能拖就拖,能放就放。试问,为什么不按上级《函件》和《条例》规定积极处理,为什么在我们多次追问下,才带着情绪开始接触,并将当事人恐吓和变相收买,这是负责任的态度吗?是在创建和谐社会还是在制造动荡和混乱?难到在地方就真的都这么黑暗吗?
人心都是肉长的,我们一个个从年青的小伙子、大姑娘变成现在的为人父、为人母,拖家带口,背负沉重生活负担的中年人了,却被我们为之付出十几年心血、税收收入从四五千万上升到四五亿之多的灵宝市地税局无情地一脚踢出门外,而合理要求却得不到公正的处理。公理何在,天理何存!
人间自有公道在。我们坚信,只要在中国共产党和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在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共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的正当维权要求一定会得到您的支持,并在您的关注下得到圆满解决。
常春雷13323983988
投诉人:
李双健 15038198536
常春雷13323983988
张
辉13939826555
王
飞13939857777
彭
伟13903983435
石亚军13253952118
高伟祥13707649955
姬小阿13839883336
王艳红13803983181
常俊平13949788988
常春平13323983988
蒋永升13903983885
张仙梅13639840898
周建红13949756209
河南省灵宝市地方税务局的职工
二00九年三月
----地税局法院部门迫使我们走向极端与愤恨
中央政策好 法院太不公 良心何在!公理何存!
尊敬的新闻媒体领导:您好!
打扰百忙之中的您,我们深感不安,但别无选择,敬请谅解!
我们是河南灵宝地税局的职工, 地税局长私欲膨胀霸道,用卑鄙恶劣手段清退10年以上200余名职工,对职工明显同工不同酬,造成劳动纠纷和争议。在用法律维权中严重遭受到地税局长和法院及县市级领导阻扰和违法不公的迫害,我们曾多次上访都被截访和收买,遭受政府打压的劳动仲裁不敢受理, 在08年元月18日无耐之下向灵宝市法院提起依法诉讼, (法官强加收取我们每人20元电话联系费,可从无联系过一次)数月无动性便去法院民庭催问时,告知立即退案,不准立案。法院院长竟然说听政府领导和地税局长的,拒绝受理和不予受理,没有理由。就这样艰难、坎坷的在法院官司拖打了一年,至今年11月3日才被糊涂判决,原因是:“按临时工,不承认签定合同,不存在用工关系,不受社会保障性,只能月享300元生活保障,不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就按地方级文件以及条例来执行,更没有同工同酬依据,提交的各项资料证据也不采纳,参加工作以来养老、医疗等各种险金按地税局说了算,主要是没钱!变通及少的付给个人,与社保局无任何关联”。也不享受国家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等各种保险待遇,法官严重过于倾向了地税局,顺从了地税局长意愿,!在灵宝法院艰难立案和判决中,法院不依法办案而是在与地税局私交,可庭长良心愧疚说政府领导和院长压力及大,只能对不起!就这样法院如此在局长百般阻挠下恭送一辆本田轿车胡乱判决了之?我们在三门峡市中院也直今无果,具同样也要遭受地税局长干扰和收买,这的确证实了地税局长扬言宁愿花百万来阻止打压我们弱势群体,局限于这样黑暗的执法部门能维护劳动者吗?难道法院中的案例是走形式蒙骗人民的?这能让社会和谐稳定吗?能压住我们的心中之火吗?在法律面前谁来为我们来主持公道啊。谁来伸张正义啊!
以下是我们事实情况:
我们是河南省灵宝市地方税务局的15年以上税收征管员,现就我们所受的不公待遇,维权遭遇,上访受打压等情况向领导泣诉,恳请领导为我们秉公理、伸正义、督促解决。
1994年税制改革,刚成立的灵宝地税局仅有干部职工60余人,面对税源分散,任务艰难,人员紧缺的情况, 灵宝市地税局招收了我们这批人员,充实到税收一线,这一干就是十几年,月工资为320元,再降到300元,达不到最低生活标准。但我们却仍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工作,直到2007年底,发生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变化。
2007年11月27日, 灵宝市地税局突然单方面强行发给我们二百多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通知书》,并极尽巧舌哄骗之能事,玩弄卑鄙手段之伎俩,逼迫我们签字离职离岗,并换锁赶出在门外,还决不许我们进行劳动仲裁、法律诉讼和上访。面对明显违背《劳动法》,规避新《劳动合同法》的行为,我们据理力争,提出以下合理要求:
1.
地税局应向社保局补缴我们应缴从未缴过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和同工同酬的差额工资,以及因其过错而使我们无法领到的失业救济金和失业补偿金。(按同类人员工资或社保平均工资计算)。
2. 按劳动法规定足额补发给我们应得的经济赔偿金。 (按同类人员工资或社保平均工资计算)。
3. 退还我们每人交纳的风险低压金1000元及十余年来利息。
4.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我们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我们这点合理的诉求过分吗?而灵宝地税局长王新宝却答复什么没有钱!没有钱?仅有二十余人的局机关却花费近3000余万元建豪华办公大楼,装中央型空调,购买豪华超标小轿车15辆之多,自已独占2辆,装修星级餐厅,一台豆浆机就30000多元;没有钱,为什么把刚建好的两所办税服务厅毁掉,花费100多万元,让自已的亲属重新装修,干出如此损人利已、损公肥私的勾当;没有钱,为什么又花巨资装修自已住室(仅装修费就5万元)、办公室、更换豪华办公用具;没有钱,为什么还肥吃海喝,一瓶酒就是我们工资好几倍,这都是没有钱的表现吗?为何对我们的正当要求却置若罔闻、残酷无情!
在讨要说法无果的情况下,我们在12月4日”法制宣传日”之际,到河南省府寻求法律咨询援助,却被地税局长花费巨大人力物力,动用警察,连夜从省府把我们从床上强行押回,问笔录、做训诫、搞恐吓,并要求我们为其违法行为而保密。有花钱把省信访局摆平,如此目无党纪国法,严重侵犯公民权利的事情,公然被地税局长做的淋漓尽致。随后害怕违法行为被暴光的地税局,一方面在县、市、省、京等要地站口大量安排人员值班夜候,阻挡上访;另一方面又安排基层所长们采取人盯人,人包人的方法,不断的电话恐吓、短信威逼,严防上访,迫使我们有苦无处诉,有理无处伸。公理何在 !
在走投无路的绝境下,元月15日我们先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但在地税局的淫威下,劳动仲裁部门于元月18日以我们不适用《劳动法》条规、以没有和不认可书面合同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决定。难道我们不是劳动者?他不知道事实合同?做出低级的错误,这究竟是什么部门?还有啥资格胜任这一重职!
绝望之余,我们只有用法律维权了。元月30日灵宝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我们诉讼请求。然而在2月26日我们去法院询问案件进展时,却被院长告知:领导指示,压力太大,要求对我们必须撤案,不予受理,没有理由。这是什么道理啊!难道有压力法院就可以退回已立案件吗?究竟是权大还是法大?法院,不是某个部门的法院,是人民的法院啊!能重任头顶这颗国徽吗?
信访局是人民诉求心声的重要部门,然而基层的灵宝市信访局却推委扯皮,压而不决,拖延时间。国家信访局转函到灵宝后,灵宝信访局不是积极寻求解决,而是在我们再三催促下,才迟迟出面交涉,明显能拖就拖,能放就放。试问,为什么不按上级《函件》和《条例》规定积极处理,为什么在我们多次追问下,才带着情绪开始接触,并将当事人恐吓和变相收买,这是负责任的态度吗?是在创建和谐社会还是在制造动荡和混乱?难到在地方就真的都这么黑暗吗?
人心都是肉长的,我们一个个从年青的小伙子、大姑娘变成现在的为人父、为人母,拖家带口,背负沉重生活负担的中年人了,却被我们为之付出十几年心血、税收收入从四五千万上升到四五亿之多的灵宝市地税局无情地一脚踢出门外,而合理要求却得不到公正的处理。公理何在,天理何存!
人间自有公道在。我们坚信,只要在中国共产党和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在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共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的正当维权要求一定会得到您的支持,并在您的关注下得到圆满解决。
常春雷13323983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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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双健 15038198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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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辉13939826555
王
飞13939857777
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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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俊平13949788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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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永升13903983885
张仙梅1363984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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