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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财产

江西 12-03 14:14  悬赏 0  发布者:rUJ1360 回答:(3)
我再婚14年,没有任何约定和协议,再婚前几年我经济好些,家庭开支我为主,后来老公的经济好些,他的开支多些,各自保管各自的工资.我问老公要钱时,老公曾以我会忘记拿了钱为由,要我写收条,否则就不给.现老公以各自的财产各自分开所有,经济往来都是另打条子为由起诉离婚并请求各自的财产各自归己.根据婚姻法弟十七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工资,奖金,福利补贴等应归夫妻共同所有.老公这一诉讼我要怎样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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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2-03 15:33
委托律师应诉
回复时间: 2011-12-03 14:19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详细介绍情况。
回复时间: 2011-12-03 16:22
你好,我看了你的咨询问题。你写了好多内容,目的是想说你的工资和你老公工资在婚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你老公手里目前只有收条,没有其他证据情况下。我认为可以适用《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我认为适用《婚姻法》第十九条对你非常有利。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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