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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借给朋友,刷卡后拒不还款

河北-石家庄 06-06 11:19  悬赏 25  发布者:剧子123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妹夫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于2015年9月至11月期间,用我信用卡刷卡3万多元,期间还款两万多,最后一万三千八百元未还。事后我才知道他由于赌博欠债,现在已经联系不上他,我妹妹也已经和他协议离婚,我剩下的欠款应该怎么追讨?我目前有的只有银行的刷卡明细,可以当做证据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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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6-16 18:59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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