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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问题

内蒙古-包头 12-04 06:24  悬赏 10  发布者:jBc8639 回答:(3)
父亲过世了,房子是父亲的名字,母亲健在,下面还有3个子女。(1)请问母亲为什么不可以直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过户其名下?(2)为什么过户需要母亲,姐姐,哥哥一起到公证处做公证,母亲说了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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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04 08:35
1,因为父亲死后。他的部分财产属于遗产,归母亲和其三个子女平分。
2,因此房产实际共有人是母亲和三个子女,母亲无权支配他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1-12-04 06:51
因为三个子女也是法定继承人,如果父亲没有遗嘱,母亲是不可以直接过户到其名下的。如果三个子女表示放弃继承(需要公证)母亲才能过户。
回复时间: 2011-12-04 10:08
无遗嘱的,配偶、子女、父母都有权继承。
所以要过到你母亲名下,需要其他继承人同意。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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