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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故事

福建-泉州 12-04 12:13  悬赏 25  发布者:徐清明 给我留言  回答:(3)
堂妹公公刚来福建石狮15天,在儿子公司门口买水果,11月30号10钟去买菜,在没有人行道(只有双向二车道,中间实双黄)的公路上骑助力车正常行驶,对面行来的电平车先正常行驶,在快到人行横道5米的地方转向,横穿马路,撞到堂妹公公的助力车后面,二人同时倒地,受伤,骑电动车脚骨折,堂妹公公后脑着地,抢救几天死亡,请问这种情况的责任交警是如何认定,福建石狮死亡赔偿标准是么样,感谢!!!
问题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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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2-04 12:14
由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追问:

死亡赔偿标准,对方没有经济能力的家庭

回复时间: 2011-12-04 14:03
由交警认定责任,看家庭有无财产。
回复时间: 2011-12-09 17:19
双方均有责任,以交警认定为准。(本解答由蔡文明律师助理小张提供,聘请律师请找蔡文明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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