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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一点小事要辞退我

 12-06 03:58  悬赏 10  发布者:YvR3621 回答:(2)
您好,我是山东省某快递公司的一个省级高层管理者,在本届11月26日的网络会议最后评奖时间,其中一个网点获评优秀奖,但因其网点系统欠费我的上司说不颁给他了,跟我说后我当即表示不满后离场,部分网点看到我离场后尾随而出,在楼房大厅内评论此事(为给上述网点颁奖一事),被全国负责人看到,时候以此为由要将我辞退,我对此事强烈表示不满。我是2010年3月10号进入该公司,从开始到现在一直担任要职,至今尚未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我该怎么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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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06 07:51
答:你与公司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对开除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1-12-06 07:57
辞退你的理由不是法定事由,依法应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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