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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配

浙江-嘉兴 12-06 10:12  悬赏 10  发布者:NST6803 回答:(7)
2001年我购买了一处房产,我是主贷人,父亲做担保,作为共有人,一家三口一起住。2004年12月30日,我和女朋友登记结婚,在2009年3月份,由于资金问题,将该处房产出售,所得房款都在我的银行卡上,然后在同年4月份,另外购买了一处房产,产权人为我和我老婆,一家四口同住。由于买这处房产的资金不够,同丈母娘借了8万元。现在由于夫妻两人感情破裂,和家人关系非常恶劣,双方同意离婚,但不知道现在居住的房产,按照新的婚姻法夫妻双方怎么分配,各分到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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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06 13:58
只能平均分割。
回复时间: 2011-12-06 17:04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1-12-06 10:13
平均分割
回复时间: 2011-12-06 10:28
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向丈母娘借了8万元,共同债务共同承担!
回复时间: 2011-12-06 11:12
属于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1-12-06 20:04
婚后购房登记在2人名下,为夫妻共有,能证明出资比例的按出资比例分
回复时间: 2011-12-06 21:42
属于家庭共同财产。按比例分割。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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