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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车在路上正常行驶,对方车突然停车,导致我方追尾,事隔几天后

辽宁-阜新 06-08 20:1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方车在路上正常行驶,对方车突然停车,导致我方追尾,事隔几天后,责任判决书判我方全责,车速正常行驶,对方隔几天后,告上法庭,办理一个诉讼保全,这是事情如何解决?我方车全险,对方车不是全险,对方人下嘴唇磕破,住院费医疗费是我方承担还是保险公司承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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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6-09 00:26
要看合同约定。
回复时间: 2016-06-09 20:13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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