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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情况怎么办?

广东-东莞 12-01 02:05  悬赏 0  发布者:芳姐姐 给我留言  回答:(5)
一已婚男士与第三者发生了性关系,先后怀孕两次后,误导、欺骗和强迫第三者在半年内人流两次,现有了妇科病,医生说会导致以后不孕,这样能用法律将男士绳之于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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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2-01 07:15
又不是强奸,怎么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但因为他的原因,造成健康损害,可以要求他承担一部分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09-12-01 08:47
你好,生育与否属于女方的自由。如果能提供证据证明女方的疾病是由男方引起的可以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回复时间: 2009-12-01 09:01
这种情况下,有点难要求男方承担赔偿或其它责任
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时寻求其它途径
回复时间: 2009-12-01 09:29
你好,不能。如果对方处于道义上的帮助,则是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09-12-01 15:52
是自愿的性行为,不存在.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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