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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我要离职,单位有权利扣发我的工资予以抵扣吗?

 12-07 11:10  悬赏 0  发布者:asssyl 给我留言 地区:辽宁-沈阳 回答:(2)
我欠公司1.4万元,用于员工旅游等项目,但是发货票我已经丢失,领导说可以想其他办法解决,但是因为我要辞职,又让我赔偿,不赔偿就拿我的一个半月工资赔偿,我不同意,我也认为他们这样做不合理。
问题补充:
单位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安排我工作了,什么也不用我管,但是到开资日就开工资,这是否是没有提供劳动条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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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12月07日 11时34分
可以起诉,请来电详询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07 11:26
尽量协商解决,不行可以起诉,但你发票已经丢失,证据不足,有一定风险。
追问:

工资归工资,二者怎么能混淆呢?我认为它无任何理由扣发工资,也无权以欠款为由不办理离职证明。

回答:

你欠单位的欠款是怎么回事?如果有证据证明你确实欠单位的,单位有权利与你的工资进行抵销的。

追问:

去旅游借的款,因为部分车票等收据遗失,没有报销成。其他有关的原应在公司报销的也不予以报销。劳动法不是规定了“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即使扣除的话,也得经过我的同意,甚至有限度的扣除吧。

回答:

关键你没有证据证明你借的款用于旅游,票据也丢失了,单位当然会那你的工资抵销了,单位不是无故扣除你的工资的。你尽量与单位协商吧。

追问:

不过我还是有部分票据的,不过过期了,是去年的火车票,还有一些旅游景点的门票,当时之所以没有报,部分票据已经丢失,单位让我找一些其他票据,但是太难了,另外还有证人,总不能个人请客吧,那也不能全部扣除吧,起码生活费也得留,否则我就以恶制恶,把企业不干净的事抖搂出来,但是我实在不愿意这么做,我以后很难在其他企业干了,再说了我一个半月工资也远远不够还款的。

回答:

那你就尽量与单位协商。

评论者:asssyl 给我留言
时间:2012-12-07 16:44
回答的很细致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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