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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想咨询问题如下: 1、自2007年开始公司与我签订了三次固定期劳动合同

上海-普陀区 06-10 07:0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您好, 我想咨询问题如下:
         1、自2007年开始公司与我签订了三次固定期劳动合同,每次合同期为三年固定期限。2013年公司与我签订的是第三次固定期劳动合同。至2016.6第三次固定期合同到期,现公司书面通知我终止劳动合同是属于违法终止吗?
2、公司违法终止合同赔偿金应按2倍计算吗?
3、按公司奖励方案,实际已完成工作并给公司取得有效利益。公司未按奖励方案支付我奖金,已书面邮件向公司提出过申请。现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这笔奖金吗?
4、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协助,是在我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终止前?还是签署终止合同之后提出申请,有效期时间为多久?从何时开始计算?
以上问题急需咨询,请和联系!
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6-10 09:19
合同到期,单位有权决定不续签。
不属于违法,单位无义务赔偿,只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认为权益受损,可申请;
劳动仲裁申请期限是一年。
回复时间: 2016-06-10 09:24
到期可以不续签,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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