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遗产继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李波  陈皓元  
已解决问题

再婚遗产分配

 12-07 20:22  悬赏 0  发布者:shuaiq……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莱芜 回答:(3)
我父亲和他第一个配偶有个儿子,后来离了。和第二个配偶生育3个子女,再次离婚,离婚时子女都未成年且都判给女方抚养。父亲的第三个配偶没有工作、带4个子女,与他没血缘关系,但有2个是他抚养大的。他们共同生活20多年,现父亲去世,没留遗嘱,遗产有些存款(数目不详),一套我父亲名下的房子。去世前我、他的第三个配偶及其3个子女照顾的多些,请问遗产应全部平分还是给第三个配偶一半然后再平分?或者那些远处没能照顾父亲的应该少分?谢谢!
问题补充:
房子是第三次婚姻约10年后用我父亲的存款购买的,因第三个配偶无工作,干点零活挣的还不一定够她自己的生活费,所以存款可以说都是我父亲的,但因共同生活时间长,是否应该算做共同财产?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11年12月07日 21时07分
首先看房子是否你父亲的个人财产。如果是个人财产,那么由全部的婚生子女、第三次婚姻中形成扶养关系的两个继子女以及第三个配偶平均继承。如果是共同财产,那么其房产的一半属于遗产,按照上述原则继承。
追问:

房子是第三次婚姻约10年后用我父亲的存款购买的,因第三个配偶无工作,干点零活挣的还不一定够她自己的生活费,所以存款可以说都是我父亲的,但因共同生活时间长,是否应该算做共同财产?

回答:

除非有特别约定,否则即使所有财产都是依靠你父亲收入所得,仍然属于共同财产。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说的很详细,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07 20:38
你父亲的遗产由他的配偶和子女继承,子女包括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你可以电话咨询。
北京吴晓东律师。
回复时间: 2011-12-08 22:08
建以来所咨询,会给你仔细分析一下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福建莆田
四川成都
江苏无锡
山东东营
宁夏银川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3268
广西 柳州
人气:710793
福建 厦门
人气:124261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730
湖南 长沙
人气:545702
安徽 合肥
人气:28329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4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