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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肇庆土地买卖咨询!

广东-肇庆 12-07 20:26  悬赏 0  发布者:seven0…… 给我留言  回答:(1)
资深的大律师你们好:
    本人的工厂由于集体搬迁,看中了位于肇庆四会市的一块300多亩的空地(该处土地的使用权人为私人,土地用途为工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现本人经过现场核实该处土地甚为满意,并有意购买,到国土部门询问了情况,国土部门反应土地属于国家,不能私人购买,只能购买土地上的物业的同时将土地使用权人过户!但该处土地是一块空地和鱼塘,根本没有什么建筑物,请问我怎样才能将此处土地的使用权人名字转给自己的名下?
    谢谢抽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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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07 23:01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其中就包括出售。该土地使用权是出让所得,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追问:

具体该如何转让?能委托你们律师代办有关转名的事宜吗?

回答:

你好,首先需要调查核实确认该土地使用权是否符合转让条件及办理转名手续可能面临的法律问题,我们可以提供法律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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