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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起诉?

 10-27 14:50  悬赏 20  发布者:和平使者36……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苏州 回答:(5)
经朋友介绍我借给别人几万块钱,有收据,写的是货款,收据右下角有他的名字,左边有单位盖章,这个单位当时他说是外地的一个公司在苏州设立的分公司,但上面只有外地的名称,没有苏州的字样。现在这个人不愿还钱,他在苏州有住所,也是苏州人,而苏州实际上没有这个分公司,请问:我不想到外地起诉,因为太远,我该如何起诉法院才能接受?
问题补充:
收据上写的是货款能直接要求对方还钱吗?还需要证明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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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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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年10月27日 16时18分
  你可以起诉借款人个人和单位为共同被告,就在苏州起诉就行。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172积分
回复时间: 2008-10-27 14:56
可以在苏州将二者一起起诉。
回复时间: 2008-10-27 15:13
将单位和他共同列为被告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08-10-27 15:25
由于公章所述公司不存在,那你可以告他自然人个人,到他个人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你能证明他在苏州居住满一年以上,可以直接到苏州的基层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08-11-06 11:56
案情不详,建议携带详细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便律师全面了解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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