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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合同,我能得到什么赔偿?

 12-03 10:50  悬赏 25  发布者:duzhil……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东莞 回答:(2)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
1.2002年4月1日入厂,公司从2003年买的保险(但保险不是按我工资的比率买的,现在一直是这样买的保险)。

2.2002年4月1日入厂到2008年1月1日一直没有签合同。

3.2008年开始签了2年的合同(新劳动法)。

4.2002年开始的加班都不是按底薪的1.5倍算的(但是我拿不出依具,只能拿到06年开始的)

请问以上条件,公司不续合同我能得到什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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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12月03日 14时43分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如果合同到期公司不给你续约,你每干一年需要补你一个月的工资,从你进厂时算。至于社保和加班工资这两块,根据东莞的实际情况,很难得到实际意义上的赔偿,社保你可以尝试去社保局投诉。加班工资东莞的做法是你的实际工资除以你的工作时间不低于东莞的最低标准a(770元每月)除以21.75天(法定每月工作天数)再除以8小时算出来的工资标准就算是支付了加班工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喜欢这样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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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09-12-03 10:59
可以获得经济补偿,08年前没签合同不能要求双倍工资,加班有证据的可以要加班工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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