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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有力的证据怎么办

 12-03 17:05  悬赏 0  发布者:陈三猫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中山 回答:(3)
我在一个酒店工作,按合同每月工作26天(每月休息三天,一个星期天加班),待遇由以前合同上的1000元(其中含一个星期天的加班费)到现在1800元(期间提了两次薪);由于酒店不给在节假日加班的加班费,长达2年。我递交了解除合同的申请,并向有关部门反应了情况,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又没有工资单,以前的考勤表也没有;以前发工资签名时公司不让我们看工资构成,现在由银行转帐连签名都没有了。请问我申请仲裁的胜算有多大。劳动合同签订的待遇由于公司加薪,与以前有所不同;没有工资单,以前的考勤表也没有,只有目前的;以前发工资时签名,公司不让我们看工资构成,现在由银行转帐连签名都没有了。请问基本工资是按合同上的还是现在的算呢 ?如果仲裁的胜算有多大?谢谢
问题补充:
如果申请了解除合同,我可以要求补偿金吗?假如公司以现在的工资高于合同上的约定来解释加班费,请问这个说法成不成立呢?一段时间银行转账的流水记录可不可以证明有没有加班费的存在?前几天我在政府投诉网站发了贴,劳动局找公司谈了话,今天公司就叫我提供加班费的资料,说是劳动局要求我提供给公司好核对,难道公司没有考勤吗?是不是他们想知道我到底有那些证据呢?就怕官商勾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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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12月03日 17时32分
继续搜集有利的证据。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我正在收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2-03 17:30
在劳动仲裁中,你只需举证证明你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至于你提到的工资单、考勤表均应由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单位若不提供视为你的仲裁请求事项成立。案件详细情况可与律师联系。
回复时间: 2009-12-03 20:18
加班费的举证责任是由单位来承担的。如果工资条你没有签字,可以对公司出示的工资条不认可的。
当然,你最好还是搜集一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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