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债务追讨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年遇春  陆腾达  陈皓元  
已解决问题

朋友之间的资金借贷超过二十年的期限应该怎么办?

 06-12 10:47  悬赏 0  发布者:wyi826 给我留言 地区:福建-厦门 回答:(2)
我有一朋友在1989年12月分别向我借款5000元和3000元,当时打有借款条,五年前还1000元,是我老婆去讨的,因要办社保,当时确实困难,他才给了1000元。现在,一直没有付的意思,钱的比值不用说,当时约定的利息也没有支付,约定的是八千块每月付200元的利息。请问各位律师,这种情况应该如何追讨这笔借款?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福建-厦门]
  • 林忠律师
  • 电话:13859980367
  • 52512积分
回复时间:2016年06月12日 12时32分
可以向法院起诉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把借款原件条据复印给法院,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可,是吗?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6-12 11:23
可以向法院起诉的。
评论者:wyi826 给我留言
时间:2016-07-16 09:36
谢谢潘建强律师。
    准备资料就可以起诉了吧,谢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山东东营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1924
广东 深圳
人气:1836724
福建 厦门
人气:122869
重庆 江北
人气:392349
广东 深圳
人气:136093
湖南 长沙
人气:54225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9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