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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朋友按揭买了一套房子,他是共有人,现在我们商量房子给我,能帮我看下协议合法吗?

湖南-长沙 06-12 23:02  悬赏 20  发布者:kuosji…… 给我留言  回答:(1)
双方共同出资以按揭的方式购买了位于长沙市(某小区某栋804,面积128.5平方米)住房一套,此房屋预告登记号码为00000000号。
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上述房产的产权归属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其在上述房产中所拥有的全部产权份额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签订此协议后,则上述房产的产权全部归乙方田超一人所有;
二、甲乙双方共同购买上述房产时甲方出资的部分首付款,以及部分已偿还的银行按揭还款,共计人民币拾万圆整,乙方在签订此协议时全部归还给甲方,以银行卡转账记录和凭条为准;
三、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关于上述房产的产权及一切收益和权益归乙方一人所有;
四、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上述房产的银行按揭贷款由乙方一人负责偿还,甲方不承担上述房产的贷款偿还责任;
五、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将关于上述房产转让过户、出售、出租、等一切事务交由乙方代为办理;
六、因上述房屋仍在按揭,暂时不能过户,待乙方偿还完上述房产的银行按揭款,甲方需在乙方通知甲方三个月之内配合乙方办理上述房地产的转让过户手续,将上述房产的产权全部过户至乙方一人名下,过户办证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和支付;
七、甲乙双方在此协议签订之日前所签署的任何关于此房产的协议无效,仅以此协议为准,甲乙双方无任何债务关系;
八、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此协议,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追究由此产生的一切违约责任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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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6-13 09:17
合法,但是过户前房屋仍是双方共有,你过户、出售、出租实际操作仍很麻烦
追问:

您好,唐律师,朋友说去公证处做委托协议,房子所有权归我1人,以后过户签字我1个人就可以办理了。万一我朋友反悔,我可以等银行贷款还完了起诉法院吗?按照这个协议内容,我应该能告赢得吧?谢谢律师

回答:

公证是可以,但实际操作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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