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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纪纷

陕西-西安 12-11 22:21  悬赏 0  发布者:WWWWWW……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和我老公结婚的时候,他有两个和他前妻的孩子(一个女孩10岁,一个男孩8岁,他离婚时,他前妻一个都没有带,也没尽任何义务,我一直辛苦把他们带大(那时我才二十多岁),现在两个孩子一个22岁,一个20岁。现在我和我老公也有一个孩子已6岁,我想问一下,是超生吗?现在那两个孩子大了,小的时候对和我关系还不错,但是现在大了,总是说我的不是,尤其是男孩动不动就要把我和我儿子赶出去,女孩虽然不这么说,但是也不反对(心计必较深),现在想想我真是很悲摧,想一走了之,可是孩子太小,我也不忍心,我不知该怎么办!现在我们之间的隔阂越来越深,我不知他们怎么会变的这么不可理喻,总是算计着家产,我原来想着一大家人在一块合合睦睦的多好,可是事与愿违!如果离婚会怎么样?我该怎么去维护自己应有的权力?我老公从不关心这事,一有事就说是我的问题,从来不去教育那两个孩子,我很伤心!所以我现在不知该怎么办,我老公是不会同意离婚,那我又该怎么办?我和他的孩子我肯定会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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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11 22:38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男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2,你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除有特殊情况,比如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等,法院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间隔六个月后,你二次起诉时,法院才会考虑判结离婚,不管男方是否同意,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并作出判决。
    3,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4,至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一般应平均分割。
    5,抚养权判归女方的情况
    A、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B、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女方生活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其他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如男方有赌博、汹酒等不良嗜好,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男方与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女方照顾外孙子女的;
    (6)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7)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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