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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轻伤害赔偿问题谢谢

黑龙江-哈尔滨 12-12 15:02  悬赏 0  发布者:tianti……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将对方两个人打伤,其中一个人为轻伤,另外一个人轻微伤,后我赔偿了轻伤那个人的钱,达成和解,派出所给我办理了取保,但是分局案件科要求我与另外那个轻微伤的人也好和解书,所以把案子退回派出所。
一问;分局以什么理由要求我跟另外一个人在和解一次。我已经赔偿对方钱了、另外那轻微伤的人跟这起案件有关系吗。
二问。如果另外一个人的轻微伤,不是我造成的,是自己碰了。还需要我赔偿达成和解吗,
三问;到检察院后,我提供在场目击证人证明我是被打的。我没有动手打人、这个情况下案子如果退回,我是否会被取消取保,收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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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12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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