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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12-06 12:07  悬赏 20  发布者:张荣山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回答:(1)
用人单位因业务转外包,用人单位想提前结束劳动关系(我们是劳务派遣员工,大约70多人),经用人单位决定 ;1 把我们这些人介绍到现在承包他业务的外包公司,赔偿一半年限的经济补偿金;2 不同意1的赔偿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3 对1,2都不同意的支付最底的生活保障,到合同结束+合同终止经补偿金.没有提前书面通知,直接协商的,说是协商其实就是按他的123来,的让我们自己选.我们很多人都不同意1,想要选2,可后来用人单位和派遣单位说;同意1的按1赔;2没有了,并威胁说选2的人要把合同拖到期只赔合同终止经补偿金,如果期间被公司抓住什么把柄就开除,一分钱没有.很多人被逼选1,我们就这样被威逼利诱的了字.请问对此事还能劳动仲裁吗?或者上诉?
问题补充:
那签过1的还能拿回剩余的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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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徐汇区]
  • 李军律师
  • 电话:18917186208
  • 408255积分
回复时间:2009年12月06日 12时46分
你们只要不主动辞职,另外,若不同意公司的方案的话,也不要签字即可。
任由单位解除,注意这段期间不要有违纪等行为,按时上班。
现在可集体委托律师与公司谈判。
评论者:吴胜开律师
时间:2009-12-06 18:52
如果签字了  就得按照第一种方案操作  很难变更回来
评论者:姚艳艳律师
时间:2009-12-07 09:51
你好,提前解除需要双方同意,你们不要自己在离职申请签字,单位给签定的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的任何文件都不要签字,按时上班,看单位说法。需要律师帮助可以联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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