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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与消费者权益问题

河北 12-12 22:48  悬赏 10  发布者:暮归阡陌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经常上淘宝网购,买过不少衣服、包包。收到货后总是发现与店家发布在网上的商品有一定出入,比如色差。有时候实在接受不了就想退货,可有的店家以“本店已注明拍摄色差、个人喜好问题一律不能退货”为由拒绝退货退款。也就是说,消费者的预期和商品的实际出现了断层。而很明显,消费者的预期是商家给的描述所造成的。而几乎所有的店家为了保证自己的商品能够吸引消费者,在拍摄商品时都会选择最好的角度,着重体现商品的优点,有些够不好的地方也用了特殊的拍摄角度“美化”掉了,然而,该商品可能实际效果并没有拍摄出来的效果好,或者说,商家在避免向消费者展示商品的缺陷,所向消费者商品描述是不完整的。那么,这样商家算不算是在用隐性的方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呢?几乎所有的网店都会写上“因为拍摄角度问题实物与图片可能会存在一定色差等问题”难道这样店家就可以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还有“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是不是店家对此怎样进行解释都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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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12 22:52
不是 可以进行维权
追问:

可以回答一下我第一问号的问题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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