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人身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郝廷玉  陈建新  吴亮  毕丽荣  李保忠  
该问题已关闭

儿童在校发生的伤害由谁负责

广西-南宁 12-13 09:00  悬赏 0  发布者:hhhhhx…… 给我留言  回答:(2)
小孩九岁,在一所小学读三年级,上个月在学校发生了意外伤害事故,按照校方的说法,事情的经过是这样:当时下课,他们班是几个学生在校园内玩耍打闹,其中一个小孩小潘撞倒了我的小孩,脸部撞到排水沟,造成我小孩鼻梁骨折,鼻子上两处外伤,缝了四针,留下了伤疤。

   而我了解到的情况是:他们班那时在等做课间操,因为场地所限,要等高年级先做完才轮到他们做,突然下起小雨,高年级的同学蜂拥回来,结果撞了小潘,小潘又撞我了小孩。

   现在我向学校和小潘家长主张: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和一份保证书(以后整形所需费用由他们负担)。学校说他们尽了义务,不想负担。那时我就跟学校说:开放性的排水沟和高低年级交叉做操的安排都是有安全漏洞的,因为场地很拥挤,应该高低年级隔天做(我们学校就是如此)

   我想请教律师:1、我的要求是否合理(我要求实际并不高,误工仅30元/天;营养只要住院期间的30元/天;精神损失500元,当然还有保证书)
2、学校和小潘的责任如何划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13 09:03
根据受到伤害的原因和成都具体确定。
回复时间: 2011-12-13 21:46
要看责任在谁?如果有至害人,和学校有管理上的过错都可以要求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嘉兴
河北保定
江苏无锡
广东深圳
黑龙江哈尔滨
河北承德
广东东莞
北京海淀区
上海徐汇区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102623
浙江 嘉兴
人气:9443
河北 保定
人气:174780
湖北 襄阳
人气:49149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3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