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徐荣康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感情诈骗

河北-廊坊 12-13 09:35  悬赏 0  发布者:牧歌牧歌 给我留言  回答:(1)
在网络中相识,男方以恋爱为名,取得女方信任。后以买在香港上市的内地子公司(说是广东的一家公司)内部股为由,进行诈骗。但被骗者身在国外,诈骗者持有香港手机号码,所给银行帐号为开设在广州的账号。请问这种情况管辖地为哪里? 除了在受害者现所在地报案之外,可否在中国(广州)报案?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13 09:36
报警。
追问:

除了在受害者现所在地报案之外,可否在中国(广州)报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无锡
浙江金华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北京海淀区
广东茂名
四川成都
广东广州
河北石家庄
最新回复律师
江苏 无锡
人气:51369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8942
浙江 金华
人气:22281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6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