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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养母已经闹到要解除收养关系的地步了,没有任何往来,但是她却缠着我妻子,请问我妻子是否可以不予理睬

 12-14 10:10  悬赏 15  发布者:jnL5679 回答:(2)
因为收养我,我养父生前一直被他妻子在精神肉体上虐待折磨,同时她也给我精神上的虐待,现和她要解除收养关系,没有任何往来,但是她就养父遗留的房产和生活照料纠缠着我妻子,请问我妻子是否可以不予理睬,是否我妻子没有义务和责任照料她?如果我因为收养解除不成功,但也不赡养她而产生的法律或者经济纠纷,我妻子是否也与此事没有任何关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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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14 10:15
一方要求解除收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解除收养,但在财产和生活困难有争议的,一般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亦可经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处理。人民法院审理收养案件,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调解无效时,依法判决。   
   人民法院处理解除收养的纠纷,应当坚持保护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保障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双方的利益,根据不同情况实事求是地妥善解决:   
①养父母和生父母反悔,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查明情况,听取被收养人的意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处理。   
②养父母不尽抚养义务,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应予解除。   
③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的恶化,再继续共同生活对双方均为不利,一方坚决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可准予解除。   
④养父母发现养子女有生理缺陷或者其他病症,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解除。但生父母在送养时有意隐瞒的,可准予解除。   
   在准予解除收养时,应当妥善地处理由此而引起的财产和生活问题。收养关系解除时,养父母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由养父母抚养长大已独立生活的养子女,应负担养父母晚年的生活费用。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要求补偿收养期间养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养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不得要求补偿。
我的补充: 2011-12-14 10:28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的恶化,再继续共同生活对双方均为不利,一方坚决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可准予解除。
你可以请求解除收养关系,但仍需负赡养的义务。你养父的房产正常应是你养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在你养父无遗嘱的情况下,你只能分得四分之一的房产。如果你不愿赡养养母,这四分之一将不分或少分。
赡养养母是你应尽的义务,你养父母养大你尽了他们的义务,你也应该尽到你的义务。
回复时间: 2011-12-14 10:18
依据法律规定,收养关系未解除前,依法应当尽赡养义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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