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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会怎么判离婚?

湖南 12-15 17:31  悬赏 0  发布者:yuting…… 给我留言  回答:(2)
男方湖南人婚后患有轻度精神病(有病历证明),2009年三口之家一起在广西妻子娘家所住镇上做生意,2009年6月到至今丈夫一直下落不明,当时妻子说于2009年6月27日下午7点左右从广西黎塘火车站到湖南石门县火车途中走失(返回石门火车站),妻子当时也没有给丈夫家人打过回家的电话,3年过去了至今没有消息,现妻子向法院提出两条:一是离婚,二是他们儿子的抚养权归她。现男方父母不同意以上两点,疑问是:一点:是不是条文有规定有精神病的患者,妻子不能提出离婚?二点:儿子的抚养权是不是应该归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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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2-15 21:21
有权起诉。
判离时,孩子抚养有争议的,法院一般按如下处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回复时间: 2011-12-15 17:53
由法院判决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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