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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房涉及帮卖家用首付款赎楼,合同只写了6月30号前过户否则违约。但是预约公证上写了要付首付款。

云南-昆明 06-16 19:08  悬赏 0  发布者:1466074579 给我留言  回答:(0)
购买二手房涉及帮卖家用首付款赎楼,合同只写了6月30号前过户否则违约。但是预约公证上写了要付首付款。口头约定6月8号前付首付赎楼,后来我们发现卖家存在很多银行贷款,这些之前中介都没有告知我,我提出垫资,卖家同意15号以前把贷款还了就可以,垫资费全由我出,13号中介那边口头保证三天后就可以过户,但是卖家却不配合和担保公司做全权委托,他提出让我给他打尾款的欠条才做委托公证,我不同意。请问到底谁违约?我又该怎么办?
问题补充:
 合同是30号签订的,31号我觉得垫资赎楼有风险向中介提出垫资,但是中介觉得没有不要那么麻烦,加一个委托公证就可以了,然后还说这样就不需要卖家出面甚至我们强制性过户。直到做公证签字前我才知道卖家在各银行有将近200万的抵押欠款,而且外面还有私人债务,然后我问中介是否属实,他才说是的,但是不影响,做了也委托公证就万无一失了,没有意外。请问中介对这事是否存在过失,我能否追究他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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