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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坐牢四年了我想离婚可以请律师代理吗?有个孩子!一直是他爷爷帮忙带着的

上海 06-17 09:5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4)
我老公坐牢四年了我想离婚可以请律师代理吗?有个孩子!一直是他爷爷帮忙带着的!上诉离婚请律师全权代理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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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6-17 11:08
诉讼离婚,你本人要出庭的
回复时间: 2016-06-17 09:53
你好,如果离婚,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没什么争议,可以协议离婚,去户籍地民政局办理。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起诉离婚。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关于孩子抚养权:一般会根据双方的个人素质、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谁的条件更利于孩子成长分析的。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归女方,孩子10周岁以上的,还会考虑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关于财产:一般来说婚前财产归个人的,婚后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原则上均分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个人债务个人偿还,共同债务,共同偿还。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回复时间: 2016-06-17 09:57
您好,一般离婚必须本人出庭
回复时间: 2016-06-17 09:57
1、若考虑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2、但离婚案件授权范围属于一般代理。
我的补充: 2016-06-17 09:58
3、如需帮助,可就具体情况来电沟通。
回复时间: 2016-06-17 09:57
可以委托律师处理,但是婚姻家庭案件,当事人也必须出庭的
回复时间: 2016-06-17 10:11
你好  可以 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调查取证 处理相关事宜
回复时间: 2016-06-17 10:11
可以!应该抓紧时间及时起诉,建议直接找律师代理,给你提供帮助,本律师专业处理婚姻纠纷,有二十年执业的丰富经验,能为你提供有效的帮助,如需详细了解和帮助可与本律师电话联系或面谈!
回复时间: 2016-06-17 10:27
可以委托律师处理,当事人还是有需要出庭
回复时间: 2016-06-17 10:37
可委托律师起诉对方要求离婚。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回复时间: 2016-06-17 10:44
可以,可以起诉离婚,孩子看双方谁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回复时间: 2016-06-17 11:06
可以委托律师,但是离婚案件诉讼开庭当事人是必须到场的。
回复时间: 2016-06-17 13:12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的,有需要可以跟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16-06-17 17:46
这种情况下,只有起诉离婚了。
可以委托律师处理,需要帮助,与我联系预约面谈。
回复时间: 2016-06-17 22:35
你好,可以双方沟通协议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协议离婚: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照片,离婚协议。
起诉离婚: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1、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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