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毕丽荣  陈晓云  王远洋  吴健弘  
该问题已关闭

补发工资的税收问题

福建-福州 12-16 16:20  悬赏 0  发布者:ZEj252 回答:(1)
我在一家国企工作,薪酬是按单位下属机构的绩效制度来确定。今年初我领到的去年年终奖金只有1000多元,远远低于按绩效制度算出的金额。我向单位的领导反映此事,单位在今年9月一次性补发了去年奖金5万多元。但是这样我9月工资就特别高,单位发放工资后,要求我补交9月工资产生的1万多元个税。我认为9月的5万多元的工资是补发去年的年终奖,属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该按一次性奖金计税,但是单位表示今年初给我发的1000多元年终奖已经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了,9月的工资只能按正常工资计税。请问这样的个税是否需要我本人来承担?我可否要求单位负担,还是有别的解决方式?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16 16:59
可以咨询当地的税务部门。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江苏无锡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福建莆田
山东聊城
最新回复律师
天津 和平区
人气:278519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65695
山东 临沂
人气:249643
宁夏 银川
人气:34542
江苏 无锡
人气:5143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2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