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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后到取保候审期间的生活费有谁负责

河北-邢台 12-11 12:52  悬赏 5  发布者:连珠炮 给我留言  回答:(3)
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负全部责任,构成刑事犯罪
09年8月12日批捕,现民事赔偿已清,告知可办理取保候审,请问:
1、要求支付生活费3000元,关押期间的生活费需自理吗?
2、取保候审保证金日后可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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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2-11 13:46
看你消费的是什么物品,关押期间有些物品的购买是需要自理的,同时保证金按照法律的规定只要你不违反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是可以退回来的。
回复时间: 2009-12-11 20:18
你好,
1、在看守所生活费是自己承担的。
2、在取保期间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保证金应退还。
回复时间: 2009-12-12 11:26
保证金是不违反规定就应该退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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