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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者人没死,索赔其子女扶养费,诉讼主体原告怎么列?

四川-成都 12-18 23:06  悬赏 0  发布者:通事故0 给我留言  回答:(3)
交通事故伤者人没死,索赔其子女扶养费,诉讼主体原告怎么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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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19 10:34
你好,你们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时需要伤者本人带上身份证复印件,病历,片子等。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和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建议尽快委托律师提供帮助,以维护你最大的合法权益,以减少你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以免错过最佳时机。如需法律帮助或有疑问,欢迎你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咨询免费)。
回复时间: 2011-12-19 17:56
若构成伤残,对方有权要求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欢迎来电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11-12-20 12:10
您好,原告为受害者。
如需法律帮助或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咨询或当面洽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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