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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房改房继承问题

 12-12 10:57  悬赏 10  发布者:areil 给我留言 地区:福建-福建 回答:(3)
你好,我的外公和外婆拥有一套单位的房改房,房子在我外公死后6年就是98年房改的。我外婆2001年将房子公证在其死后将房子给我母亲,就是她的女儿。两老有一子一女。请问现在当初的公证是否有效?我外婆的儿子对房子是否有继承权?如果我外婆要把房子赠给女儿该怎么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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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9年12月12日 13时15分
只要没有去撤销公证遗嘱,那么当初的仍然有效。
如果有遗嘱的按照医嘱继承,也就是你外婆的财产可以通过立遗嘱的形式进行处分。
如不清楚,欢迎您来电详细咨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2-12 16:16
您好:【1】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遗嘱,只要该公证没有撤销,就是有效的;【2】若是该遗嘱是真实的意思表示,那么外婆的儿子无权继承该房屋;【3】只要你外婆不去撤销该公证,外婆的女儿就可以继承该房屋
回复时间: 2009-12-15 15:10
是公证遗嘱吗?如果是,有一定的效力。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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