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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一年,举行仪式,没结婚证.现在女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需要赔偿吗

江苏-徐州 12-20 19:27  悬赏 0  发布者:cc6912…… 给我留言  回答:(2)
经人介绍,结婚一年发现男方的脾气实在让女方接受不了,吵架还经常动手打女方,现在女方要求离婚要赔偿男方结婚前后用的所有费用吗?求高手解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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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20 19:47
1、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
2、男方有权退彩礼。
3、女方有权向男方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追问:

陈律师请问下,如果到了法院,结婚一年了,没有结婚证。那女方要赔偿男方婚前所有用的费用吗?包括彩礼也要全额退还吗?

回复时间: 2011-12-21 14:55
你好,如果你们没有进行登记,应属于同居关系,同居关系可自行解除;女方应返还男方彩礼,其他费用无需赔偿或返还。
追问:

彩礼包括同居期间的费用和结婚前的费用女方都要赔偿吗?

回答:

不是,同居期间和结婚前的费用中并非全部会认定为彩礼。

追问:

不是太懂这话的意思.?!

回答:

彩礼是指男方为迎娶女方婚前给予的女方的财物,一般是以金钱的形式给付;但有些时候对于女方的赠与不认定为彩礼,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予以考虑;同居期间为双方共同生活而给付女方的财物一般很难认定为彩礼。建议与律师面谈或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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