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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时,户主把我的安置房变更给一个不是安置人的人,导致我无房居住,我以恶意串通侵害第三人利益为由

北京 06-21 19:07  悬赏 0  发布者:1333333333 给我留言  回答:(7)
拆迁安置时,户主把我的安置房变更给一个不是安置人的人,导致我无房居住,我以恶意串通侵害第三人利益为由主张他们之间的变更协议无效,请问我需要收集证据证明其是恶意串通么?还是只需要证明侵犯我的利益就行?因为恶意串通这种主观的东西很难证明吧。。我只能证明我是被安置人且户主和那个人明确知道,这个算是恶意串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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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6-21 19:13
如果对方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起诉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6-21 20:00
您好,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6-06-22 10:47
您好!
建议搜集证据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求其返还属于你的安置房。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6-06-21 19:12
需要搜集证据维权
回复时间: 2016-06-21 19:20
您好,要搜集证据维权
回复时间: 2016-06-21 19:49
您好,要搜集证据维权
回复时间: 2016-06-21 20:16
你好,如果协商不成,这是可以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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