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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房产证回名字的手续及费用

宁夏-银川 12-21 10:31  悬赏 0  发布者:lih714 给我留言  回答:(2)
父母于1980年结婚(再婚),我与妹妹是同母异父。家中现有两套住房。一套是母亲单位房改房(2000年左右的,母亲的工作是我父亲因公去世单位给安排的,母亲认为这套单位的房改房继父无权分享,应属于她一方,日后做为遗产留给我),另一套是2007年购买的商品房,但房证上只写了继父的名字。目前,母亲年老多病,每月工资不够支付医疗费,但继父也不为其支付,任其病情自行发展。母亲想解除婚姻关系,但有如下疑问:1、继父应不应该为父母支付医疗费用?
              2、  不知法律上会怎么分割现有房产?
              3、购买的商品房可以加上母亲的名字吗?加与不加有区别吗?
              4、如果想加的话需要什么手续?费用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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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2-21 10:36
1、应为你母亲支付医疗费用。
2、房改房看房改时间,在再婚前房改的,归你母亲所有。
商品房是夫妻共有。
3、婚后买的,加不加都是共有,不过,加了的话,可避免善意买受人的问题。
4、夫妻加名只须工本费,但有贷款的,需贷款人同意。
回复时间: 2011-12-22 13:23
建议你母亲还是写一份遗嘱,将房改房明示留给你,这样避免以后的纠纷。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你的继父由义务支付,离婚后不再支付。
加名需要在房管局提出申请。
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离婚解决三个问题:是否离婚、孩子的抚养权、财产的分割问题。
如果双方对上述问题协商一致,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
如果协商不一致,直接上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孩子的抚养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生子女抚养权若干意见的规定》二岁以内一般给母亲,2岁-10岁考虑到孩子的抚养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10岁以上考虑孩子的意见。
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一般是对方月收入20%-30%,除非对方愿意一次性全部支付,法院判决是按月支付。
 关于财产;领取结婚证的时间是划分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分水岭,但并不是必然的,还需要从资金来源来分析。法院处理的现有财产,至于房子,如果是婚后财产,无论以谁的名义签字,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们的房产和存款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如果你是准备起诉的一方,需要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如果对方不给结婚证,你需要到领取结婚证所在地的民政局调取结婚证档案。
财产需要提供证据,如果你提供不了财产证据,你将面临败诉
如不明白,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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