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调解谈判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牟金海  李波  陈利厚  蒙彦军  
该问题已关闭

做房地产工程的疑问

广东-广州 12-21 12:03  悬赏 0  发布者:joel 给我留言  回答:(7)
请问,我正在做一个工地,全部事情已经完成..但甲方很多借口的不给我验收.导致不能确定质保期的时间.如果我不给他维修,质保金也不要了...这样我有会么法律责任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21 12:04
建议委托律师
回复时间: 2011-12-21 12:04
建议和律师联系,说明详细情况。具体欠款多少?
回复时间: 2011-12-21 13:26
要看合同是怎么约定的
回复时间: 2011-12-21 16:33
1\建议你应该发出书面文件给对方,要求对方验收,如果对方仍然不验收就视为合格.
回复时间: 2011-12-21 17:13
您好,这要提供具体材料,查看具体情况才能答复,如有需要可以来电联系陈律师。
回复时间: 2011-12-21 21:20
可以委托律师发函处理
回复时间: 2011-12-22 16:57
1、你可发函或委托律师发律师函给对方,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如果对方怠于验收,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对方承担。如果合同已约定验收规定的,可按合同约定。
2、质保时间可以推定从验收或催告验收起算,质保金一样可追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山东东营
福建厦门
北京朝阳区
福建莆田
湖南长沙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山东聊城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3602
山东 东营
人气:26614
安徽 合肥
人气:283682
广西 柳州
人气:71225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1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