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拆迁安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魏伟  朱建宇  陈晓云  刘哲  毕丽荣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房屋押金问题

广东-深圳 12-22 01:38  悬赏 0  发布者:cai198……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在深圳沙井租了一个房子,月租金是600元,交了1200元押金,房子内无任何家具,只有一个有线机顶盒。签合同时说住满一年后退还押金,因为房子太小的问题,我们只住了8个月就搬了(还有12天房租与一个月水电约200元未交),当时跟房东电话沟通要求他退还部分押金,但房东说以合同为准。意思是不退还一分押金。我们在搬家的时候搬家公司把机顶盒也帮我们拿过来了。后来房东 要求我们退回机顶盒,还发信息说我们这是属于偷盗行为,要求我们在明天十一点之前归还,晚一秒都不行。请问我们这是属于违法行为吗?
请问房屋押金的定义又是什么,类似我们这种房子押金交多少合理,房东押金方面是否一定要住一年才能退。我们拿走机顶盒是否可以抵房屋押金。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22 09:18
拿走别人的机顶盒,是违法的.根据常识就可以判断的
回复时间: 2011-12-22 04:58
双方可以约定押金,按照合同履行。
回复时间: 2011-12-22 07:59
租赁合同如何约定的
回复时间: 2011-12-22 11:01
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执行,拿走对方机顶盒不妥
回复时间: 2011-12-22 12:48
按合同约定处理,拿走机顶盒做法不妥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南京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北京朝阳区
广东东莞
山东青岛
广东深圳
四川成都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辽宁 锦州
人气:441381
江苏 南京
人气:150410
湖南 长沙
人气:545189
河北 保定
人气:161752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029
北京 朝阳区
人气:1094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1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