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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压输电线路下的住宅赔偿

新疆-伊犁 06-23 19:36  悬赏 0  发布者:wenchu…… 给我留言  回答:(1)
于恰布其海水电站输出的220KV高压输电线路,在2004年建成高压双回路输电线,在2011年又建成一条高压输电线路,均跨越我家住宅上空,政府没有做出合理相应的赔偿和迁移,致使高压噪音和雷雨天气的电火花还有强磁辐射,对居住人群的危害,现在居住土木房屋年久已不能继续居住,但是政府不允许在电力线下盖房子,又不给于相应的赔偿和搬迁安置。我现在想咨询一下,高压线路架设下的赔偿以及对人体的伤害,国家标准是怎样的,还有新疆自治区标准是怎样的。如果可以曝光,我希望给与曝光,让这些事情呆白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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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6-24 10:34
您好!
高压电保护
电力线路保护区:  (一)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  1—10千伏5米  35—110千伏10米  154—330千伏15米  500千伏20米  在厂矿、城镇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区域可略小于上述规定。但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延伸的距离,不应小于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弧垂及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之和。 
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详情可来电来访!
追问:

我家的宅基地宽度30米,东面一道高压输电,西面一道高压输电,两条高压输电路,房屋是土木结构的,雨雪的冲刷,现在没办法继续居住,但是当地政府又不让在高压输电线路下盖房子,又不给我们解决异地搬迁,我们没有有关国家的电力赔偿文件和高压输电线路下对人体健康影响的规定文件,找哪个部门都被拒之门外,不予理睬。

回答:

您好!
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可以来电详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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