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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级小孩课间伸腿玩,无意将另一个走路的同学绊倒

湖北-武汉 12-22 22:30  悬赏 20  发布者:增援博文 给我留言  回答:(1)
学校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说平时就已经对孩子进行课间活动的安全教育,作为三年级的孩子应该知道这样伸腿会造成对被人的伤害,学校不应该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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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22 23:23
学校得证明自己没有责任,因为三年级的小孩是限制民事能力行为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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