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房产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李波  朱学田  孟凡兵  吴健弘  
已解决问题

产权问题

 12-23 08:49  悬赏 0  发布者:you070…… 给我留言 地区:福建-福州 回答:(3)
事情是这样,本人一直和本人的爷爷一起生活,2010年7月份爷爷提出要把名下唯一房产转给本人的儿子(曾孙),本人查询了相关手续认为买卖方式最有保障涉及手续也较简单费用也低故选择买卖过户,手续由本人和爷爷奶奶(共有)共同完成,其间其实除手续费外并无产生交易费用,童年10月过户完成领回土地证和房产证,由于爷爷奶奶要求这件事不可告知他亲戚故整个过程其他亲戚都不知情,2011年3月爷爷中风入院从此精神和思想都不太正常了,产权过户的事被其他亲戚知道,产生异议。请问产权办理的整个过程是否得当有什么空子会被他人钻吗,他人有可能通过什么空子对产权起诉吗?房子是爷爷奶奶共同私有财产,他们可以借口产权过户而不承担子女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12月23日 08时51分
你爷奶的行为合法有效,其他子女不得以此为借口不承担赡养义务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23 08:50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详细介绍情况,以便得到准确的答复。
回复时间: 2011-12-23 08:51
你爷爷、奶奶有权利对他们的财产处分,你们的交易依你所说,有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江苏南京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浙江杭州
北京海淀区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4242
重庆 渝中
人气:397100
湖南 长沙
人气:544517
江苏 南京
人气:15028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1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