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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公证处公证的问题

吉林-长春 12-23 10:00  悬赏 25  发布者:sysy00……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爸爸住的房子,是我的名字,是我在没有离婚之前买的,现在我离婚了,单身,现在要爸爸房子公证到我爸爸和后母的名下,赠与的方式。不到房产局更名,请问:
1,在法律上,关于房屋产权,公证的有效吗?
2.公证的时候,需要我前妻到场吗?{卖房子的时候我们没有离婚,现在已经离婚了}
3.假如公证后,将来涉及到房产权的时候,谁是权利人呢?{我不想把房子公证给我后母}
4。有办法既能公证,还能将来涉及到产权的时候我是权利人吗?
十万火急~~~~~跪求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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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23 11:43
需要你的前妻配合才可以。
回复时间: 2011-12-23 13:32
你不同意,就不会有麻烦
回复时间: 2011-12-23 20:55
房屋产权以产权证为准,谁是权利人,房屋就是谁的;房屋产权问题,公证解决不了;此外,由于该房屋离婚时未予分割,因此转让或赠与时,你的前妻需要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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