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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满月后,女方提出离婚,开始说不用承担抚养费,可之后又变卦

黑龙江-齐齐哈尔 06-24 09:00  悬赏 0  发布者:shiyib……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是山东的,女方是黑龙江的,2015年11月15日,女方因怀孕不习惯在山东,回到了黑龙江,在2016年5月份辞去山东的工作,将山东的东西都搬到了黑龙江,在2016年5月18日产下一女孩,由于分开时间较长,没有了感情,仍然分居,对我冷淡,甚至辱骂,在出了满月后,女方提出要么离婚,要么一直分居,最终拟定了协议书,由于我所挣得工资都交给女方,不承担抚养费问题,由于当时没有签署,现在女方反悔又想要抚养费,我没有同意,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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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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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6-24 09:01
你好,一方抚养孩子,一方支付抚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抚养费的计算。经法律程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只有一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20%给付。 
回复时间: 2016-06-24 09:05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来解决纠纷的
回复时间: 2016-06-24 09:00
你好,建议你们之间进行协商
回复时间: 2016-06-24 09:02
你好,需要支付抚养费,1、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回复时间: 2016-06-24 09:30
索要抚养费是孩子的权利,是你应该承担的义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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