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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离婚后的贷款如何还?

 12-23 16:54  悬赏 25  发布者:lmwrq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茂名 回答:(4)
本人2010年5月协议离婚,协议书上夫妻共同债务:欠贷款23000元,本人承担13000元,限2010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交清给被告去归还贷款,其余所欠贷款本息有被告负责清偿。但是本人未能按时交清,与2011年12月向银行归还13000元时,被银行告知已经变为28000元,而且要还本金必须先还清利息8000元(本金20000元),电话通知被告时,被告以在外地太忙为由,不能回来办理还贷。
本人想咨询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我怎样去还贷,如果还不成,我担心利息会越来越多,我是不是以后要还的就不只13000元了?现在怎样有什么措施,来减少以后还贷给我带来的损失?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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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12月23日 18时02分
您好,属于共同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追问:

如果把1万3给对方,并写相关证明,以后不再找我还贷,然后进行公证,这样可以吗?

回答:

在你们双方之间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23 16:56
属于共同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回复时间: 2011-12-23 17:03
夫妻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追问:

我现在想还,但是对方不还,我现在想解决债务的话,是不是就不只还1万3了?

回答:

你全部还清,然后向对方追讨其应承担的部分

追问:

如果把1万3给对方,并写相关证明,以后不再找我还贷,然后进行公证,这样可以吗?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8792积分
回复时间: 2011-12-23 19:24
你先偿还,再依据离婚协议向她追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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